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委属事业单位市紧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酒泉市紧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具体计划和岗位条件详见《酒泉市紧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周岁以下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年3月1日至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期间,在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酒泉市人社局网站、酒泉人才网及招聘用人单位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请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来源: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龚海云审核:孙丽婷编辑:范芳Hello,团团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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