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敦煌市司法局基层管理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和月牙泉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患癌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提供“上门服务”,为其办理入矫手续。
敦煌市月牙泉镇合水村72岁农民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敦煌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判决生效后,敦煌市司法局考虑到李某年龄较大,既是患癌病人,不方便、不能自行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决定延伸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和服务,对其实行“上门服务”,前往李某居住地办理入矫手续并进行首次谈话。
工作人员对李某的思想状况、工作和生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认真掌握其近期状况。同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须知内容,以帮助矫正对象顺利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上门服务”是敦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敦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人性化监管与严格执法并重,不断提升矫正质量,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困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杨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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